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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龙腾财务将为你详解什么是房产交易税基?税费如何计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提供公司注册|记账报税|商标注册|地址挂靠等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一对一服务,专业高效,价格实惠有问题欢迎在线咨询!
房产交易税基是什么?税费计算依据什么?下面这个公式:税费=税基×税率。我们在计算税费的时候,要搞清楚税基是哪个,才能计算各种税费大小。
二手房缴税时,税基通常有两个,第一是税务机关的核定价,实行每房一价,数额需要在缴税时才能确认,第二是网签价,即买卖双方在网签时定的价钱,二手房缴税时,核定价和网签价,哪个高取哪个为税基。
另外,网签价格与贷款金额也是直接关联,网签价高就意味着可以贷款金额高。那么,这几个价格分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核定价?
核定价由税务局规定自行规定,每套房价格不一样,我们可以去地税局窗口查询,但是只能给到核定价区间,一般不会公布确定数值。
比如,买卖二手房时,如果为了避税,在网签时填写1元,那么这套房子就没有税费了,为了避免这样的偷税漏税行为,税务局给每个区域的不同房子规定了"核定价"
二、什么是网签价?
不管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会碰到这个环节,网上签约,简称,网签。这个环节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为的就是杜绝"一房二卖"这样的风险。一旦"网签"成功,同一套房源无法再次生成买卖合同,也就无法再售他人。这就有效杜绝了私下签约一抹黑的乱相,让整个房产交易更透明。
有一个重要概念跟"网签"有关,就是,网签价。"网上签合同"时约定的房屋价格,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税都是按照"网签价"(网签价大于核定价)征收。比如,买一套90平米的普通商品房,"契税"是"网签价"的1%。所以,要交多少税跟"网签价"的高低有关。
比如,买一套二手房,你跟业主谈好的是100万。"网签价"并非必须是100万,因为这只是由当地建委监管的网上签约价格,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可以"做高"或者"做低"。
可能为了少缴税,"做低"网签价,比100万低;或者,可能为了多贷款,把"网签价"调整下,比100万高,因为贷款金额也是按照"网签价"计算,以首套房为例,最多能贷"网签价"的七成。
三、过户指导价在哪里查呢?
"过户指导价"是有由当地地税部门规定,一般不公布,如果去地税窗口查询,可以查询到大概区间,但没有确切数值,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小区都有对应的指导价格,个人一般很难查到。您可以直接找房产中介询问,或者直接在缴税的税票上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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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还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会计做账报税工作中都会很多问题的困扰,每当提及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有没有觉得脑袋里面是云雾交加的,到底什么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又是什么?怎么核算和纳税呢?
对于以上的问题,很多人都会说: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的支出等可以计入工会经费,其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实龙腾小编告诉你,上述回答是错误的。在后续管理和税务检查中,税企双方为某项支出能否作为工会经费扣除而发生争议也是毫无必要的。原因如下: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依据:
工会经费与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有着典型的共同点,都是依附于职工工资薪金总额而产生的,因此,也被称为“(工资)三项附加费用”或“三费”。其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分别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当我们了解税法对“三费”的扣除规定后,也许会把视觉重点放在税前扣除的限制比例上:职工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2.5%。但如果仔细地去看,就会发现工会经费与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方式截然不同:
对于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在比例内按“支出”的金额扣除;而对于工会经费则是规定在比例内按“拨缴”的金额扣除。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证:
2010年7月1日起,全国总工会启用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废止《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企业的工会经费有两种拨缴方式,直接拨缴给工会组织,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由受委托的地税机关代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税收缴款书等)。
因此,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工会经费不是凭发票而是凭拨缴的专用收据(代收凭据)在税前扣除。
专用收据的领取及使用:
企业已正式成立工会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的,可以向其上缴经费的上级工会组织办理领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事宜。
基层工会组织领用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只能用于收取: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上级工会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单位行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其他收入。不得替代其他财政票据、税务发票使用。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解析: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企业按法定扣除比例依规定拨缴工会经费并取得相应的凭据,是工会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且只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而无需再满足其他条件:
1.取得合法、有效凭据;
2.金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3.按规定拨缴(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或向代收的税务机关缴纳,向本单位基层工会拨缴均可)。
至此可得知:就企业而言,在拨缴了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工会经费以后,该项费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已完成,所拨缴的工会经费已经不属于该企业的核算范围,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已归属于收到所拨缴工会经费的上级工会组织或本企业的基层工会了。至于企业的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组织转拨或者本企业拨缴的部分工会经费后,基层工会如何使用该部分经费,包括支出项目、金额以及取得何种票据等,均不影响本企业在税前扣除该项工会经费,不再因企业基层工会使用该部分工会经费的问题而去调整企业的工会经费扣除事项。
工会经费两种拨缴方式:
实务中,企业基层工会日常使用的工会经费(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等)的来源有两种形式:
1.分级拨缴。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留成部分(一般为6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取得本单位基层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2.先缴再返。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上级工会组织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具体缴付方式以及基层工会组织的留成比例等,有些地区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需注意的是,企业虽然在规定比例内计提工会经费但没有按规定缴付的,企业直接发生的即使符合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支出等,由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拨缴”后方准予扣除的条件,均不得作为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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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龙腾财务将为你详解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详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提供公司注册|记账报税|商标注册|地址挂靠等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一对一服务,专业高效,价格实惠有问题欢迎在线咨询!
最为一名会计,工作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很多问题无从着手,像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想必早已让诸多纳税人云里雾里,哪些可以抵扣?抵扣方式有哪些?哪些不可以抵扣?今天龙腾小编精心整理汇总了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对您的办税带来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我国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也就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按照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以支付或负担的税款为进项税额,同时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就相当于仅对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部分征税。当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哪些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按照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未全部取得的,采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进行抵扣。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提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需要当月进行认证或勾选,认证相符或确认勾选的,应在次月申报期进行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进行“先比对后抵扣”,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应于稽核比对相符的当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用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2016年6月10日,购进建筑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00万,则100万为该纳税人当期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稽核比对。超过时限的,不予抵扣。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6万元,并于当月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对该发票进行了勾选确认。该纳税人应于7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6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相关科目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0
贷:银行存款 1060000
抵扣方式
(一)完税凭证抵扣方式是什么?
答:按照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通过申报方式进行抵扣。
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进项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并非取得了专用发票就能够抵扣进项税,下面这几个会计科目涉及的进项税就不允许抵扣。
(二)农产品抵扣方式是什么?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全部或部分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该类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提示:生活服务业中的餐饮业以及建筑业和其他建筑服务的园林绿化等行业可能购进农产品。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
(三)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抵扣方式是什么?
答: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通过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及比对结果接收办理平台先进行稽核比对,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方式是什么?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勾选、网上扫描认证、到办税服务厅扫描认证等三种方式。本次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而是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选择确认用于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一、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6】36号文),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企业入业务招待费的餐饮、旅游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二、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为本单位职工福利所支付的餐饮费、旅游费等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三、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因此,企业已将“待处理财产损益”认定为“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四、固定资产——房屋、建筑屋、土地使用权(职工宿舍、食堂、活动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为本单位职工福利取得或建设的固定资产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因此,如果房屋、建筑物是职工福利与企业经营混用,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全额抵扣的。以上就是有关“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详解”的介绍。深圳市龙腾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专业代办深圳公司注册,深圳前海公司注册,商务秘书地址挂靠等一站式服务,公司拥有一批从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顾问团队,已为上万家企业提供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详情请关注www.ltcwdi.cn。服务热线18098971520/4008-336-006,500专业顾问为您一对一服务,期待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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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龙腾财务将为你详解筹建期间利息支出要在当年进行纳税调整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提供公司注册|记账报税|商标注册|地址挂靠等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一对一服务,专业高效,价格实惠有问题欢迎在线咨询!
(一)筹建期间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6602管理费用”科目下:(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筹建期间利息支出的税务处理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中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三)筹建期间利息支出的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会计上对于筹建期间的费用化的借款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税务上,可以有两种选择选择,一是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一是可以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1、税务上一次性扣除可能存在的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
企业筹建期间小于1年且筹建当年就进入生产经营的,税务上选择一次性扣除的,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化的借款费用,税务和会计处理一致,不存在税会差异,如果利息支出超标也应在当年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筹建期间是跨年度的,即使税务上选择的是在开始经营年度一次性扣除,那么在仍然处于筹建期间年度的借款费用即便会计上是费用化的,税务上由于不计算当期亏算还是属于类似于资本化处理。因此,企业在筹建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填报时应调整:属于纯筹建期间的,将所有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包括费用化的借款费用全部调整为0;属于既有筹建期间又进入生产经营期间的年度,则需要将以前年度的筹建期间费用加上进行扣除,超标的利息支出在进入生产经营期间一次性调整。
2、税务上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该项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
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在费用化借款费用发生的当期,全部计入了当期损益。
因此,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化借款费用在纳税申报时应调减至0,在进入生产经营的分摊期间时应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调增。如果筹建期间利息超标,在整个分摊期间进行调整。
税务上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引起的纳税调整属于资产类调整项目,应先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3.(四)开办费”,然后再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34.(一)其他”。
综上所述:对于利息支出超标情况,一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想当然就马上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就是有关“ 筹建期间利息支出要在当年进行纳税调整吗”的介绍。深圳市龙腾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专业代办深圳公司注册,深圳前海公司注册,商务秘书地址挂靠等一站式服务,公司拥有一批从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顾问团队,已为上万家企业提供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详情请关注www.ltcwdi.cn。服务热线18098971520/4008-336-006,500专业顾问为您一对一服务,期待您的到来!